最近,有客户咨询信宇出国小编,为啥到美国旅个游度个假还需要交税了呢?
下面小编就来给你开扒开扒:
先从字面上理解:我们常说的Resident就是有美国身份的公民;Non Resident Alien就是非美国居民的外国人,这种既不是公民也不属于美国纳税人,还有一种 Resident Alien for tax purpose 是非居民美国纳税人。那Non Resident Alien和Resident Alien for tax purpose这两种身份如何界定呢?
只要你满足下面两条中的任一条件都会被视为非居民美国纳税人:
?持有绿卡
?在美实质性居留
那么在美实质性居留是如何界定的呢?我们将最近3年所居住的天数按如下表示(主要包括:美国50大洲以及哥伦比亚特区,美国领海等):
a. 今年所居留总天数
b. 前年居留总天数的1/3
c. 大前年居留总天数的1/6
必须满足a≥31,a+b+c≥183,符合这两个条件才叫在美实质性居留
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计算公式,故在此栽了跟头。为了更方便大家理解,信宇出国小编为大家举个持有B1旅游签证的张先生的例子:
张先生最近三年在美居住的天数如下:
2018: 95天
2017: 180天 * 1/3
2016: 180天 * 1/6
95+180*1/3+180*1/3=185天
根据计算,李先生的所待天数一共是185天,已经达到美国税法所规定的183天。因此,即使李先生在过去三年只是来美国看望儿子,旅旅游,却依然会“被掏腰包”缴纳美国税,而且到了截止日期还需跟所有的美国公民一样像模像样的做Tax Return, 如果逾期不交就会罚款,然后一直累计,累计,累计......
所以,信宇小编需要提醒大家,在被动之前最好还是主动先了解税法,当了解到自己是否“必须”要交税的时候,就可以提前规划,规避那些不必要的税款和罚款。